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饰面用石料**石矿建设项目、年产1.2万立方米饰面用灰岩矿亢家湾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073
地址:****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饰面用石料**石矿建设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饰面用石料**石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市**区中子镇中合村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顺蓝天****公司
5、项目概况
**市**区****公司于2010年取得饰面用石料**石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为C510********171****9888 ,有效期自2010年11月22日至2012年4月22日。截至目前,矿山主要工作用于外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以及临时厂房的修建,对局部进行了剥离及试采工作,目前形成一个欠规则弧形开采平台。为了继续利用矿产**,解决矿山存在问题,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将饰面用**石矿采矿权延续至2021年9月22日,并对其进行改建,本次环评属于补办环评。
饰面用石料**石矿地处**市**区中子镇中合村境内,**范围约0.1396Km2,开采深度+860m-+800m,**范围保有矿石**/储量57.1万m3,荒料量14.3万m3;可采矿石51.4万m3,荒料12.8万m3,采用露天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方式,回采率90%。本次改建内容为矿山开采、废石场修建、矿山道路的建设、购置基础设备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改建后可形成年产饰面用石料5万m3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3万元。
6、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治理”。项目生产废水絮凝沉淀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取旱厕收集后全部林灌。
⑵废气:矿山采取湿法作业,可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
⑶噪声:采取合理安排和限制爆破时间、控制车速等措施,可有效控制矿山开采和运输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⑷固体废物:产生的表土及废石送往排土场堆放,设置规范堆场,堆存废渣,防止水土流失。
(5)生态环境:针对工程施工开挖、弃土形成的新的水土流失及对区域植被造成的不利影响,结**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工程防护及生态保护恢复、补偿措施,可有效控制、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对需要抛弃的矿山表土,设置规范的弃土堆置场,矿石开采完毕后,用于生态恢复;堆渣场服务期满后,进行植被恢复。
7、其他:
⑴做好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的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⑵做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二、年产1.2万立方米饰面用灰岩矿亢家湾开采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2万立方米饰面用灰岩矿亢家湾开采项目
2、建设地点:**市**区转斗乡
3、建设单位:****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顺蓝天****公司
5、项目概况
亢家湾饰面用灰岩矿矿山地处**市**区转斗乡境内,**范围约0.0984平方公里,开采深度917m-770m,在**范围内保有**/储量共62.86万m3,荒料12.57万m3;可采矿石56.57万m3,荒料11.31万m3,回采率90%,矿山服务年限约为9.42年。采用露天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方式,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饰面用灰岩荒料1.2万立方米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18万元。
6、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治理”。项目生产废水絮凝沉淀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取旱厕收集后全部林灌。
⑵废气:本项目凿岩、石材切割采取湿法降尘,运输与堆场采取定期洒水降尘。
⑶噪声:采取合理安排和限制爆破时间、控制车速等措施,可有效控制矿山开采和运输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⑷固体废物:设置规范堆场,堆存废渣,防止水土流失。
(5)生态环境:针对工程施工开挖、弃土形成的新的水土流失及对区域植被造成的不利影响,结**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工程防护及生态保护恢复、补偿措施,可有效控制、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对需要抛弃的矿山表土,设置规范的弃土堆置场,矿石开采完毕后,用于生态恢复;开采过程中对矿山现有林木(主要的一定年份的乔木)尽可能移栽,减缓生态环境破坏;堆渣场服务期满后,进行植被恢复。
7、其他:
⑴做好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的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⑵做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