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4-11 20:40
| 120天 |
| 10,000元 人民币 |
| 元 |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省军地民协同运行系统项目第一次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对**省军地民协同运行系统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省军地民协同运行系统项目(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出答疑澄清如下: 一、 招标文件原文:《**省军地民空域协同系统建设项目技术规格书》第29页,“2.4.2.6. 与相关业务系统无缝集成”:“平台本身不仅是独立的产品,也可以根据具体的业务需求的不同个性化开发基于平台的二次开发产品,平台有很好的可扩展性,采用第四套开发语言(基于组件化的开发),每个功能都是独立的模块,可以动态部署和热拔插,并能够保证系统的稳定性。”请明确“第四套开发语言”的范围或意义,是否为“第四代”的笔误 回复:此处为笔误,应是“第四代开发语言”,基于组件化的特征是属于第四代开发语言的。技术规格书2.4.2.6.中的“第四套开发语言(基于组件化的开发)”修改为“第四代开发语言(基于组件化的开发)”。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三、合同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第2项“若乙方需使用其自有已注册知识产权的核心算法或商业化软件产品(如开源组件、第三方SDK等),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清单并提供合法授权证明,确保甲方合法永久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引入未声明的第三方知识产权内容。”修改为“支撑该系统开发和运行的第三方编制的软件的知识产权仍属于第三方,但乙方应取得合法许可确保甲方合法永久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新增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行政监督部门”相关信息,新增具体内容详见最新发布的澄清答疑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延期至2025年4月27日9时30分,请各投标人按照最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投标。 ****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