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地铁复印机租赁服务项目(A/B/C标)B标段流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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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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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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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地铁复印机租赁服务项目(****)B标段流标公示


发布时间:****0410


项目及标段名称

2025年**地铁复印机租赁服务项目(****)B标段

招标人

****、******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8-****9838

开标地点

****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2025-3-31 10:30:00

公示期

2025-4-11 至 2025-4-15

投标最高限价

****000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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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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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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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公司

/

******公司

/

******公司

其提交的已完工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3.1.2条要求。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监督部门名称

****

联系电话:028-****8598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附件

异议函(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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