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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县旧寨乡东里庄养老院地块,项目单位为摸清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项目所在地是否符合土地性质变更的条件,项目单位**县旧****委员会委托我单位(众赢****公司)进行地块的初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县旧寨乡东里庄养老院地块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建设地点:**县旧寨乡东里庄村
建设单位:****
调查结论:本次对项目地块进行初步调查,经调查项目地块2010年之前至2023年一直用作农用地,项目地块以及周边无污染源,并辅助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污染情况。故本公司结论为该项目地块无污染,系项目影响不大,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公示时间: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64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