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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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年度清灰打焦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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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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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名称 |
无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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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规模 |
总价:84万元(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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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昌荣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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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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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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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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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方营业执照具备清灰打焦等相关范围;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必要的资质条件。 2、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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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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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须在2025年04月29日16:30前一次性从企业法人****银行****公司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加投标。缴纳账户:收款单位:**** 开户行:****银行**市支行 账号: 111********0012852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未按时缴纳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未中标,则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 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标书代写 4.****公司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招标疑问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提出。标书代写 5.本项目招标以招标人提供的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同时在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 www.)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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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名及招标 (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4月10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4月16日16时30分,从****购买。 6.人民币200元/份,现金支付或者电汇支付(收款单位:****、 开户行:****银行**市支行、账号: 111********00128523),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件购买,请提前联系。 发售时间: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6日 自招标公告之日起每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省**市昌荣镇存德村-****综合楼二楼2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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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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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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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电话 联系人 |
地址:**省**市昌荣镇存德村-**** 联系人:邵国胜 电话:0523-****3300,186****2948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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