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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下称“中****公司”)与****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公司已将对下表列示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权利等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公司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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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2日
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 | 利息 | 费用 | 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
| **市****公司 | 6,677,956.56 | 6,710,915.98 | 0.00 | 保证人:黄国伟、李青、黄国跃、张国丽、黄国辉、张永凤;抵押人:黄国伟、李青 |
| **我的宝****公司 | 4,738,120.32 | 2,943,085.53 | 0.00 | 保证人:卢秀娟、钱师瑛;抵押人:****公司 |
| **金****公司 | 3,491,946.49 | 3,691,054.92 | 20,000.00 | 保证人:李莉、李祖国、熊玲香、李国俊、陈燕;抵押人:李莉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义务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