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4-14
馆自然告字[2025]3号 2025/04/14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号地 | 宗地总面积: | 12176.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一**、****公司西侧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30≤ |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三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三类工业用地 | 12176.73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4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5BA0016 | ||
| 起始价: | 24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到 ****东二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到 ****东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6日 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06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5月07日 15时00分****交易中心九楼908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号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GDP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指标按照《**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通知》规定的**县“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八、****银行账户:联系地址:**县**街北段路东联 系 人:韩先生联系电话:186****0926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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