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972.0平方米 |
| 挂牌价:43.3884万元 | 保证金:4.5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标的一:**市**9座立柱广告位空间**3年使用权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972.0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3.0年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使用中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4月25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沅水一桥绿岛小区临南碈绿化带,柳叶大道与**路交汇处东南角等地 | ||
| 联系人:蔡女士 | ||
| 联系人电话:151****5893 |
1、**市**9座立柱广告位空间**3年使用权。起拍价(3年总价):43.3884万元, 竞拍保证金:4.5万元。
2、双面体(三面翻)立柱9座,分别位于沅水一桥绿岛小区临南碈绿化带,柳叶大道与**路交汇处东南角,沅水三桥桥头(**方向),柳叶湖大桥(紫缘路水世界方向)匝道,**大道沅水二桥桥北150米处,柳叶大道与**路交汇处西北角,柳叶大道与**大道交汇处西北角,桃花源路与人民路交汇处东北角,**大道与皂果路交汇处。
一、拍卖人声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现状进行交付,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对拍卖标的所作出的介绍、评价、说明均只做竞买人的竞价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担保。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到标的现场认真勘察审鉴,并自行到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标的有关情况及其瑕疵,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和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竞买人如有瑕疵疑虑,请在竞买登记前仔细咨询。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同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实物的显性或隐性瑕疵已无瑕疵异议。尽管拍卖人已对标的实物进行了瑕疵审查、了解和告知,但标的实物仍可能存在未知或者潜在的瑕疵,拍卖人和委托人声明不承担标的实物瑕疵未说明的担保义务和法律责任。因此,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要求变更成交价格或退还成交价款。
3.竞买人须按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并全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且完成网上竞买登记手续。电子标服务
二、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对拍卖的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拍卖人应全面履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并与委托人签订《单立柱广告位空间**有偿使用协议书》,始止日期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在签订《单立柱广告位空间**有偿使用协议书》时予以确定。如买受人未按约定与委托人签订《单立柱广告位空间**有偿使用协议书》的,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该标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价款不包含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同时还须根据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买受人未按期缴纳的,拍卖人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具体交付时间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双方另行约定。自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起,拍卖标的的安全保管责任一并移交,与拍卖标的相关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交付义务,也不承担拍卖标的不能交付、延迟交付等连带责任。
2、成交价款一次性付清。经营使用标的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使用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分租所经营使用的标的。买受人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分租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单立柱广告位空间**有偿使用协议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负责对所使用的广告位在建设期及使用期内相关职能部门的证件办理、广告位建设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需负责承担使用期内有关安全鉴定及翻新加固维修等费用,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使用期内因所经营使用的广告设施设备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6、买受人在使用拍卖标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经营。如因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且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7、其他需约定的事项由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单立柱广告位空间**有偿使用协议书》时予以确认。
六、因买受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次拍卖活动无法完成的,则除所支付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买受人还须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竞拍前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竞拍要求。如在拍卖成交后的后置审查中发现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要求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标的成交无效。则除所支付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买受人还须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43.3884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5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缴,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第三方平台交纳竞买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