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东侧大厂房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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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4-14
信息名称: ****东侧大厂房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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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侧大厂房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东侧大厂房加固工程

项目编号:****(C)-04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408

项目名称:****东侧大厂房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9.63092万元

采购需求:****东侧大厂房加固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注:注册的建造师证书按注册所在省住建部门最新的建造师证书管理办法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11: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报名,请投标人将以下资料一套扫描成PDF版,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至邮箱****@qq.com,需注明单位名称,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此PDF版纸质资料(两份)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报名成功后采购文件(含清单、图纸)将通过****@qq.com电子邮箱统一发出,请各供应商及时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售后不退),缴纳方式:报名文件审核通过后,****公司邮箱发送缴纳报名费方式,供****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04-25 14:3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睢**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首次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04-25 14:30(**时间)

地点:****(睢**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时间14:30)前。

(二)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当面提交、邮寄送达

联系部门:****

质疑接收人:吕承杰 联系电话:0516-****0516

地址:睢**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邮箱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及邮箱形式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省睢**北外环24号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16-****1677

2、****公司:

单位名称:****

地址:睢**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联系人:吕承杰

电 话:05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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