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文化艺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福建-宁德-周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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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5-04-14 10:21:06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建设项目开展土壤环境调査评价工作,通过专家组复核,现将****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县浦源镇端源村,用地面积18693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07393°,北纬:27.124961°。

****建设项目四至范围:东北侧隔仙风****文化宫,西北侧至林地,西南侧至农用地,东南侧至三源大道。

地块土地利用历史现状:农用地。

地块未来规划用途:根据《**县老**及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PY-A-01地块修编》,本用地规划为文化活动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本次调查地块为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除外)”,即调查地块属于第二类用地。

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用途由农用地变更为文化活动用地,应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结果

调査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市地方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基本可以判定调査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地块土壤状况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査区域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

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无明显的污染源对其产生影响;未使用污水灌溉,未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历史上也未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等;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符合规划用途,本地块****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土壊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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