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集团来宾西过境线高速公路红外光谱仪租赁服务评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养护集团**西过境线高速公路红外光谱仪租赁服务评审成交候选人公示

养护集团**西过境线高速公路红外光谱仪

租赁服务**方选取项目直接采购

预成交结果公示

养护集团**西过境线高速公路红外光谱仪租赁服务**方选取项目采购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选取方:****。

二、项目名称:养护集团**西过境线高速公路红外光谱仪租赁服务**方选取(项目编号:****)。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14日10:00。

四、拟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格:49900.00元。

五、公示期限:2025年4月14日11时00分至2025年4月15日11时00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报价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在电子招采系统“质疑投诉”环节内提出,同时将异议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应与上传至电子招采系统的内容一致)以邮寄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寄给受理机构。异议提出时间以在电子招采系统内提出异议的时间为准,在公示期限外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异议函内容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3.采购人自收到异议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的,可以在10日内向采购人受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人的材料不符合规定或在被告知的补充材料期限内未能补充或者补充的材料仍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4.书面材料受理机构、递交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

****市**区金龙路2号**能源大厦15楼1546

梁先生,0771-****372

****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14
候选人公示
养护集团来宾西过境线高速公路红外光谱仪租赁服务评审成交候选人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