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承租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3. 须提供高校服务证明材料(提供经营合同),合同主体与意向方非同一主体的,为无效材料; 4. 须提供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5. 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6.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的承诺函(详见本公告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7. 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须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3.须提供高校服务证明材料(提供经营合同),合同主体与意向方非同一主体的,为无效材料; 4.须提供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5.承租方须承诺事项的承诺函(详见本公告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6.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