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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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街道高桥村彩虹路173号店面招租交易公告
| 银湖街道高桥村彩虹路173号店面招租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银湖街道高桥村彩虹路173号店面招租 |
| 产权所有人 |
**** |
| 交易类型 |
使用权出让(出租)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保证金缴存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4-15 08: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4-15 08:00:00 |
| 标的编号 |
****-001 |
标的名称 |
银湖街道高桥村彩虹路173号店面招租 |
| 租赁年限 |
5年 |
出让数量 |
131.16平方米 |
| 起拍价(元/年) |
52660.00 |
保证金(元) |
5000.00 |
| 竞买人身份 |
企业,个人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4-15 09:00:00 -- 2025-04-15 09:05: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 该标的物位于**区银湖街道高桥高桥村彩虹路173号,面积131.16平方共2层,每平方日租金1.1元每平方,年租金52660元,营业用房的租赁使用权(租期5年),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三年开始以成交价为基准每年递增5%,在租赁合同签订的同时,承租人收取5000元作为押金。合同到期结清,水费、电费及房屋无损坏方能办理无息返还押金。 3、竞租成功者须在竞租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若竞租成功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放弃租赁的,其参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 4、该标的物适合于商业出租,租赁期间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5、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在租赁合同签订的同时,承租人收取5000元作为押金。合同到期结清,水费、电费及房屋无损坏方能办理无息返还押金。 |
| 标的物地址 |
**省,**市,**区 银湖街道高桥村彩虹路173号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 |
| 出让方联系人 |
喻红辉 |
| 联系电话 |
189****2153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银湖街道产权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180****6821 |
| 联系地址 |
****办事处二号楼411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交易中心****中心产权保证金 |
|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
| 账户:201********9719000006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足额缴纳,不得叠加。标书代写 |
| 其他注意事项 |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招必得-产权交易平台)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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