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高位瞭望设施点位增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506891(元) | **** | **市**区府中路188号开投商务大厦23层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市高位瞭望设施点位增设服务项目 | **市高位瞭望设施点位增设服务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一年 | 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沛玲(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蒋斌,金亮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的1.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603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文件精神:根据《****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关于推进高位瞭望设施建设与应用的通知》,全面加强高位瞭望设施和数字化平台应用,有效复用存量高位瞭望、合理新增补盲,快速提升秸秆露天焚烧实时发现预警能力,构建秸秆焚烧高效闭环处置机制,及时做好焚烧火点处置。
2、铁塔资产唯一性:现**市铁塔拥有点多面广的站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浙通发展(2020)10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统筹建设,运营商不得进行铁塔建设。
3、服务要求的特殊性:所需摄像头挂载位置均位于具有农耕田的高速高铁沿线附近,需要至少30米以**点位置来减少农村房屋和树木的遮挡,只有铁塔基站的位置及高度符合本项目的两路两侧覆盖要求,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
4、投资和工期要求:****公司**,共享利用全省已建成的耕地智保点位,可实现快速部署摄像头,极大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和建设成本。****公司可提供7*24小时连续稳定的电力保障、便捷可靠的通信条件、专业高效的运维能力。
5、战略**背景:2023年10月31日,****生态环境厅与****公司****公司签订战略**协议,****生态环境厅与**铁塔开展生态环境数字化创新研究,在大气环境监控预警、水环境监控预警、土壤固废监控预警、噪声监测、碳监测等治理领域**,共同促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低成本快速发展。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是****公司****公司在**市范围内的唯一投标主体,因此本项目由****承接。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道3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585
质疑联系人: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1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街道**中路193号星鑫商务大厦1102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62
质疑联系人:叶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960
3. ****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市巾**路112号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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