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湖湿地公园及石岩湖郊野公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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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岩湖湿地公园及石岩湖郊野公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石岩湖湿地公园及石岩湖郊野公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石岩湖湿地公园及石岩湖郊野公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968.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石岩湖湿地公园及石岩湖郊野公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甲方将石岩湖湿地公园及石岩湖郊野公园安保服务相关事项委托给乙方,并于2024年9月10日双方签订了《石岩湖湿地公园及石岩湖郊野公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保安服务合同》(下称主合同)。****财政局、**市******执法局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石岩湖湿地公园及石岩湖郊野公园安保服务安保人员、安全防护用具及服装费用减少事宜进行公示。
一、合同价款
原合同金额为:人民币玖佰陆拾叁万壹仟玖佰陆拾捌元整(¥9,631,968.00元),乙方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捌拾万贰仟陆佰陆拾肆元整(¥802,664.00元)。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根据安保人员数量下浮20%后(人员数量取整),乙方每月服务费为63.93万元。
二、岗位设置和数量要求
原合同第三条第一项保安员数量由原来的172人修改为:137人(4500元/人/月),按安保人数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服装费用(2000元/人/年)同步进行核减。
三、服务期限
履行期限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9日终止(实际日期以补充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标的内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2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区石岩****工业园执法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支付中心

地址:**市**区**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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