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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市**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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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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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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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招标人具体负责部门、招标文件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条款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1、招标人具体负责部门名称变为****;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条款变为:工程按进度拨款,完成工程量达50%后,可申请拨付合同价(水泥路当合同价超过 150 元/㎡时按 150 元/㎡计算,当合同价低于 150 元/㎡时按合同价计算)的40%;工程竣工经四方验收**级初验合格后可申请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决算经审计单位审计后可申请拨付至审定价(水泥路当审定价超过 150 元/㎡时按 150元/㎡计算,当审定价低于 150元/㎡时按审计价计算)的97 % ****政府审计,以政府审计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两年)满无质量缺陷,且经发包人复验合格后付清。履约担保金在通过**市级验收后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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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