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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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孙园镇2025年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广场)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孙园镇薛岗村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一事一议
预算金额: 540566.62元
最高限价: 540566.62元
联系方式: **县(0527-****9053)
报名时间: 2025-04-14 11:13 至 2025-04-18 12:00
报名地点: 泗****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5-04-18 12:00 标书代写
立即报名
| 乡镇(街道) |
孙园镇 |
村(社区) |
薛岗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04-14 |
| 项目类型 |
一事一议 |
| 预算总额 |
540566.62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农民自筹 |
| 项目周期 |
30日历天 |
| 项目描述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县孙园镇薛岗小区,本次建设内容包括**管道及配套检查井,围墙改造,园路翻新、**透水混凝土路面、铺设路牙石、膜结构凉亭、休闲广场配套体育器材,绿地清理、种植乔木、种植灌木、铺设草皮,路灯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40566.62元。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完工后付工程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
| 补充说明 |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5.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5.6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可以参加特定项目招标活动。5.7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5.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5.9.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5.9.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5.9.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详见招标文件)5.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本项目为现场纸质开标,请各投标人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支付相关费用),否则视为未报名。9、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9.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9.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9.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10、招标人:****联系人:臧洁 电话139 5139 625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利春 电话181 1807 7813标书代写 |
| 报名时间 |
2025-04-14 11:13至2025-04-18 12:00 |
| 报名地点 |
泗****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4-18 12:00 |
| 交易时间 |
2025-04-24 14:30 |
| 交易地点 |
泗****服务中心 |
| 标段描述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县孙园镇薛岗小区,本次建设内容包括**管道及配套检查井,围墙改造,园路翻新、**透水混凝土路面、铺设路牙石、膜结构凉亭、休闲广场配套体育器材,绿地清理、种植乔木、种植灌木、铺设草皮,路灯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40566.62元。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完工后付工程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10800.00 |
| 最高限价 |
540566.62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现金支付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单位名称/姓名 |
孙园镇薛岗村 |
联系人 |
臧洁 |
联系电话 |
139****6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