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滨海蓝色海洋产业开发有限公司9、10、11、12、13五宗海域五年使用权合作养殖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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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1、12、13五宗海域五年使用权**养殖项目,通****交易中心网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养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9、10、11、12、13五宗海域五年使用权**养殖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养殖海域位于**,为**渤海****公司开放式养殖用海(9、10、11、12、13),共5宗;海域面积3274.778公顷(共49121.67亩),**期限5年。出租底价76元/亩/年,意向承租方竞价的增价幅度为1元/亩/年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50万元。

注:所有销售收入纳入出租方账户统一管理,承租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出租方按照贝类及其它海产品销售收入的60%支付承租方人工开采费,贝类及其它海产品销售收入的40%为出租方所留部分。各项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咨询税务部门)。同时,承租方负责销售场地、租赁设备、现场安全管理等费用。

承租方按1年成交价交纳保证金。若每个协议年度结束时,出租方所留部分≤每年成交价,自承租方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年成交价-出租方所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养殖补偿。

注:宗海界址图详见附件1。

四、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养殖采捕等业务,并具有相关的养殖经验。

3、因承租方单方面原因与****提前解约未满三年的企业、法人,不得报名参与。如其报名并报价最高则本次挂牌(竞价)活动无效,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申购须知

1、凡符合意向方条件且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7日登****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方应****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5年4月27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银行子账户(承租方为法人的须从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列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成交后不予认可),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并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进行竞买资格确认(注:未进行竞买保证金查询或未点击竞买资格确认书将不能进入竞价页面)。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承租方自公告之日起可按照挂牌文件载明详情自行勘察海域现场。

联系电话:0536-****621贺先生 0536-****277;152****9562钱先生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5年4月28日上午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交易中心官网、********公司官网、********公司微信公众号、****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

1、意向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应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标的现状。意向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方成为承租方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退还出租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摘牌(竞价)成交,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签署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交易服务费;(2)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与其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按1年成交价交纳保证金并交纳评估费5000元等相关费用,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缴清上述款项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出租方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3、承租方须自行进场,自行负责海域使用期间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用电、给排水、安全、维稳、信访、环保等)。在日常经营使用时,严禁违规用海,严禁超出用海范围,如发现承租方有违规用海、超出用海范围等经营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依法赔偿。

4、承租方日常经营使用中涉及的所有人身安全、矛盾、纠纷、民事协调等相关事宜须自行负责协调解决,费用自理,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概不负责。

5、承租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指导性文件,一经发现出租方将依法收回其海域使用权。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6、合同履行期间,若承租方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等单方面原因申请解除合同,应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在承租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有损**区、旅游集团形象行为及损失的前提下,合同自出租方接到通知1个月后解除,双方签订解除协议,出租方自承租方保证金中扣除相应1个月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为1年成交价/12个月)。若出租方所留部分(销售收入*40%)≤(承租方使用海域时间/1年)*1年成交价,不足部分自承租方保证金中扣除。

7、若因国家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需要征用**养殖海域,承租方须无条件退出征用海域,由此造成的损失与出租方无关,双方各自协调相关部门或建设方寻求赔偿。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海水污染、周边环境破坏等影响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8、其他未尽事宜,将依据本项目挂牌文件第五部分《资产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执行,请意向承租方仔细阅读该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36-****277 152****9562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中段



********公司

2025年4月15日



宗海界址图.zip

****9、10、11、12、13五宗海域五年使用权**养殖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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