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至2027年含金属废水处理厂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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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024年至2027****处理厂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2024年至2027****处理厂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二、编号:****

三、拟采购标的技术和服务的说明

序号

标的名称

年预计

量(吨)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单价(元/吨)

1

****开发区2024年至2027****处理厂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含铊污泥

1825

2650

实验室废液

5

1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时间合同中约定)

四、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 :**市**县北山镇北山村万谷岭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25年4月11日

论证地点

**市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3室

论证意见

一、**市****处理厂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基本情况及条件:

1、******处理厂除铊工段产生的污泥(废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HW49(772-006-49),应按危险废物要求管理。

2、****生态环境厅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汇总表”中查询,目前我省仅有****具有HW49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权(HW49全代码,包含772-006-49),且在经营有限期内。

3、经查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湘环(危)字第(165)号],核准经营范围不包括**市,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市危险废物处置去向有关问题的复函》(湘环办函[2023]17号)文件中:“****公司代其行使**、**、**、**四市的危险废物处置权限......你市危****公司兜底处置,不涉及违反特许经营权政策。”符合政策要求。

4、该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招标不成功。

二、根据以上情况,专家组认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该项目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徐庆利

****监测站

工程师

廖楷

******公司

中级

蒋战武

****公证处

中级

六、公示期限:自2025年 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督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35-****16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湖区燕泉南路中天大厦503室

项目联系人:杨文雄

电话:0735-****088

监督:****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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