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洛宁县小界乡农事服务分拣中心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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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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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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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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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小****中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016号-1 ****洛**小****中心项目 **** **省**市洛******银行南隔壁107号 2,907,000.00 评审总得分:88.8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小****中心项目 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吴良 豫241****16808
三、评审专家名单
梁学林、尚连红、马淑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31,0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1378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洛**小界乡鞍桥山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滨**路61号**今典水晶七号1-7幢1-3003室
联系人:党先生
联系方式:150****8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先生
联系方式:150****8217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14
中标通知
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洛宁县小界乡农事服务分拣中心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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