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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土****公司等公司提交的申办和变更材料,经审查通过,拟颁发审核意见书。现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行业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1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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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