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司法局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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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采购预算(万元)
1 ****司法局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60

二、采购项目概况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建设,拟聘请2****事务所协助开展2025年**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需聘请2****事务所,以“1个团队+1名驻点律师”的方式,协助开展2025年**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团队需各委派1名工作人员驻点提供服务,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项目金额:****事务所不超过30万元/年,共计不超过60万元/年。

(三)供应商数量:拟聘请2****事务所协助开展2025年**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

(四)项目服务期:服务期为一年。

四、采购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人民币,****事务所采购预算为30万元人民币。投标总价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超出本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事务所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事务所成本的报价投标。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发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进行转包、非法分包。

不满足上述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会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及提交方式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事务所,****事务所执业****事务所许可证及年审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基本信息(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身份文件、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股权关系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1)

(四)提供诚信承诺函(详见附件2)。

(五)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3)。

(六)评分材料(所提供材料按照“第三章 评分细则”顺序进行排列)。

(七)报名回执(详见附件4)。

请于2025年4月25日12:00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司法局。

七、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市**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4楼440室。

邮政编码:518107。

咨询电话:0755-****1194,联系人: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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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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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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