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运营2025年第一批次苗木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6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苗圃运营2025年第一批次苗木采购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240.1元(不含税价)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125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3780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
| 第一名 | **** | ****332.57 | 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 | 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 | |||
| 第二名 | **地之韵环境****公司 | ****621.51 | 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 | 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 | |||
| 第三名 | **诚实****公司 | ****304.58 | 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 | 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格: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钢梁导轨电车车辆组装及试验线建设项目试验线一期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之韵环境****公司 资格: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果园港国际枢纽经济产业园二期绿化工程苗木采购合同 第三中标候选人:**诚实****公司 资格: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重要片区老旧绿化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施工二标段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①投标人******公司投标文件中,因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4.1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项“比选申请人的业绩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②投标人******公司投标文件中,因未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4.1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③投标人**县****公司投标文件中,因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3.7.1款要求格式提供,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项“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④投****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因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4.1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项“比选申请人的业绩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⑤投标人******公司投标文件中因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4.1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项“比选申请人的业绩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⑥投标人******公司投标文件中,因未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4.1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均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异议受理单位:川渝****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3-****5722)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4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4月14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