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意见等要求,建设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
2025年4月10日,由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扩建项目进行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对项目现场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了检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选址**市**区钟落潭**伟大吉路4号101,租赁1栋1层的厂房作为生产厂房,1栋4层的建筑物作为综合楼,占地面积为2580平方米,建筑面积282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以亚克力、TPE、双面胶带等为原辅材料,经烘烤加热、吸塑、打磨等工序年产晴雨挡500吨、汽车脚垫300吨、汽车沙石挡100吨、汽车天窗挡100吨。主要设备包括烤炉、真空吸塑机、空压机、无光雕刻机、砂带打磨机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项目于2024年11月15日取得《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环管影(云)〔2024〕173号),目前已经建设完成。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建设的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意见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生活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已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2、废气
烘烤、吸塑等工序设在相对密闭的空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布设生产区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加强对生产及配套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减轻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和边角料,双面胶废膜纸)、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或GB18599-2023)要求,设置有危险废物暂存场地。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落实情况
根据“深****公司”出具的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BYTRDKC037),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符合**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 表3厂区内VOCs 无组 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核算,验收期间项目VOCs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报告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期间项目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建设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1、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项目原辅料暂存及使用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