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产(商)品、食品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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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2025年度产(商)品、食品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管理局2025年度产(商)品、食品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5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0533

3、项目名称:****管理局2025年度产(商)品、食品抽检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2.03(万元)

6、最高限价:112.03(万元)

7、采购需求:

****管理局2025年度产(商)品、食品抽检项目,本项目分5个包段采购,其中食品抽检项目分4个包段进行采购,2025年度产(商)品抽检项目分1个包段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就A包、B包、C包、D包、E包任意多包段进行投标,但一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包段。 A包:漕河所、城南所、株林、八里(普通食品433批,食用农产品222批,普通食品单价400元/批次,食用农产品500元/批次,最高限价284200 元。 B包:执法大队、**所、檀林所(普通食品259批,食用农产品73批, 普通食品单价400元/批次,食用农产品500元/批次,最高限价140100元。 C包:**所、蕲州所、赤东所(普通食品289批,食用农产品213批,普通食品单价400元/批次,食用农产品500元/批次,最高限价222100元。 D包:管窑所、彭思所、刘河所、狮子所、青石所、向桥所、横车所(普通食品336批,食用农产品157批,普通食品单价400元/批次,食用农产品500元/批次,最高限价212900元。 E包:全县工业产(商)品(除蕲艾产品以外)450批次,单价580 元/批次,最高限价261000元。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详实的数据资料。****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6.2供应商须具有省****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相应检测能力权限附表;,6.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期后,并提供网站截图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9919,13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2日08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标书代写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4月25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通过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2、采****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5、政府采购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0713-****067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6、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cn/#/home)》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9919,027-****0911。标书代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漕河镇**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136****2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漕河镇漕河四路上王楼三小区一号

联系方式:153****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153****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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