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智慧感知网二期(雪亮工程服务续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04188XX | **省**市虎踞路59号 | ****000元 | ****00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区智慧感知网二期(雪亮工程服务续租)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区智慧感知网二期(雪亮工程服务续租)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根据单一来源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进行服务 服务时间:原**区升级版技**暨雪亮工程项目所涉内容租赁服务期为原维保服务商正式移交之日起15个月,原雪亮工程二期项目所涉内容租赁服务期为原维保服务商正式移交之日起7个月。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雅璐、赵越、曹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45%计取。
金额:9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551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区**湖东路8号
联系人:赵越
联系电话:0527-****8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湖路府苑小区B座5楼
联系人:陆彩霞
联系电话:0527-****5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彩霞
电话:0527-****55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