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2022年自治区移交**市生态环境问题
2020年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44.8%,较**低26个百分点,2021年提升到50.6%,但距离2025年达到65%以上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其中,2021年**市仅20.09%,**市仅12.38%。
二、责任单位
****委员会、****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2023年**区完成**地下管网铺设共580米,其中:北环新村一村至贵奇路污水管网350米、雨水管网70米,**路白沟井路段排水管网160米。
(二****水厂二期项目工程建设。2023年至今已完成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水土保持报批等工作。
(三)配合开展DN500以上管网摸排工作及**小区污水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排水排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派出4名工作人****管理局对**排水、排污单位及管网建设情况进行排查。
四、验收情况
我区已按《**市贯彻落实2022年自治区移交**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落实了问题二相应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于2024年10月组织开展并通过自行验收,于2024年10月向市委生态环****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销号。2025年1月,市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治区反馈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审议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2022年自治区移交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事宜,报经市委生态环****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问题二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8日。
监督电话:077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