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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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 **省**市**区仙源街道南街西段3号中盛.上善**A11栋二层2号 4,200,000.00元 ****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价):58元 95.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000 C****0000 餐饮服务 ****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为********派出所的职工提供一日三餐的餐饮保障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泽平、赵昌深、杨芳、熊艳萍、周继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数计算。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招标代理费由成交****公司支付(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1********200005388

2.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012,地址:****岸**瑶湾路300号

3.根据《****财政厅****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4.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报价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上正街107号

联系方式:135****6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联系方式: 147****1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47****1917

****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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