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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住建部、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本部门通过摇号方式选定**中莲土地房地产****公司****公司),承担北沿江铁路(**段)工程**市通****公司、南****公司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且已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示,评估公司已完成被征收房屋的初步评估工作,现将初评结果及面积认定情况(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7天(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1日)
公示期限内,被征收人或利益相关方如有问题和疑义,可凭本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协议等材料到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向相关人员咨询,**中莲土地房地产****公司将安排专业人员在现场解释说明,听取意见。
公示期限内,初评结果汇总表中装饰装潢、机器设备等权属待明确事项,请被征收人或利益相关方到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向**中莲土地房地产****公司举证说明财产权属。
现场办公地点:****村委会(**市**区**镇徐庄科创园006号)
联系人:陈飞 137****0178(对接**市通****公司),成丽桦 138****3882(对接南****公司)
工作时间:公示期内每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特此公告
附件:
下载2.北沿江铁路(**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程面积认定表(**市通****公司).pdf
下载4.北沿江铁路(**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程面积认定表(南****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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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