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抓喜秀龙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信息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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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天祝县抓喜秀龙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类型 市政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保证金缴纳方式 不缴纳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监督机构 ****建设局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建设局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406.100000
是否远程异地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内容与范围 修建沥青道路2.5公里,修建防洪护坡1300米,硬化铺装2000平方米,村容村貌提升整治12000平方米,并配套其他附属设施。(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详情
1 E620********119****1001 406.100000万元 施工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E620********119****1001天祝县抓喜秀龙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758870C-****0414-026082-2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以不提供相关业绩。) 3、申请人须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未完成2024年财务审计,则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至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报告生成日期超出时限范围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申请人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6、申请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需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甘信息登记,省内外企业需在“**省建筑市场监管系统”里填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后,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中,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 7、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可进行监督和举报。 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沥青道路2.5公里,修建防洪护坡1300米,硬化铺装2000平方米,村容村貌提升整治12000平方米,并配套其他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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