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批局拟对****省道S564**东马桥至**市渤海路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4月14日-4月18日
联系电话:0317-****072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审批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省道S564**东马桥至**市渤海路段建设工程 | **** | **、**区 | 晨喆(河****公司 | 项目由两段组成,第一段路线起于**东马桥村西侧与国道G337交叉处,终点止于**西新街南延与南绕城交叉口,路段长度约3.2km;第二段路线起于泊渡口村西**南绕城与规划市政路的交叉口,止于**区**里****花园互通连接线,路段长度约18.4km。建设总里程约21.6km。项目投资180542.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2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大气、水、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以及运营期噪声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施工期设置采取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遇重污染天气或者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状况时,不得进行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行为,拌合站、预制场等须落实物料进棚入仓并配备高效废气治理措施。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物料应采取苫盖措施,禁止将废渣和施工垃圾直接弃入路边沟壑或河道中,禁止向地表水体排放一切水污染物,桥梁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本项目施工工序或洒水抑尘,桥梁预制场养护废水就地浸润、蒸发损失,拌合站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盥洗废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拆迁垃圾尽量回收再利用,不****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设弃土场,桥梁施工泥浆,经沉淀处理,干化后作为路基填料,拌合站废石料收集后送回料仓暂存,由石料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混凝土废料收集后用作路基或填补地方不外排,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沥青及拌合残渣收集后由专用容器盛装,将其回收利用;沥青拌合站产生的废活性炭、捕集焦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优先选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较近路段禁止在夜间施工;施工时临近敏感点处设置施工围挡,确保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营运期通过加装隔声窗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室内噪声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限值要求。加强噪声跟踪监测,出现噪声超标应采取降噪措施。加强防噪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降噪效果。 (五)生态影响及相关治理措施。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的绿化及复耕,对于征用的耕地应严格执行土地补偿措施,尽量减少破坏路线两侧的树木及植被,严禁乱砍滥伐。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等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对公路边坡以及公路征地范围内进行植树种草工作。 (六)环境风险预测情况及相关保护措施。加强道路运输监管,临近地表水体路段设置防撞护栏,在有敏感目标的重要路段设置警示标志,桥面设置径流收集装置等措施,确保发生道路运输风险事故时,不会对保护区造成明显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