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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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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内容:第六章 综合评分表中评审因素“商务部分(F2)”-计分因素“服务团队人员水平”-计分标准“投标人服务团队成员取得印刷类(印前、印中、印后)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名计5分,每增加一名加5分,最高计10分。投标人服务团队成员取得印刷类(印前、印中、印后)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名计8.5分,每增加一名加8.5分,最高计17分。
注: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该团队成员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或证明,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变更后内容:第六章 综合评分表中评审因素“商务部分(F2)”-计分因素“服务团队人员水平”-计分标准“投标人服务团队成员中有取得印刷类(印前或印中或印后)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名计5分,每增加一名加5分,最高计10分。投标人服务团队成员中有取得印刷类(印前或印中或印后)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名计8.5分,每增加一名加8.5分,最高计17分。
注:须提供以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或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