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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4-14
| 项目名称 | **县**口至高潭子道路水毁修复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兴州街道办、白雀寺镇、乐素河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0.00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梁健 |
| 联系人 | 王龙 | 联系电话 | 151****3521 |
| 项目投资(万元) | 657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5-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县**口至高潭子水毁道路修复项目,该路起点 K0 000位于**口,终点K36 217位于高潭子,路线全长 36.217km。该路为沿江线,现路面宽度6.5-7.8m,本次设计主要对损毁路段进行修复。主要工程内容:现浇混凝土边沟59.52m3,M7.5浆砌片石9417.85m3,C20片石砼2998.67m3,塌方治理6651m3,沥青混凝土路面1257.2m2,透层1257.2m2,沥青同步碎石封层1257.2m2,路面基层1257.2m2,路肩194m2,钢护栏688米,木护栏及木步道78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和集中物理处理措施后通过排水渠排放至自然沟渠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集中收集和沉淀池自然净化措施后通过排水渠排放至自然沟渠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回收利用、设置专用****绿化处理 | ||
| 承诺:**** 梁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梁健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