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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下放和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九食药监〔2015〕15号)相关要求,对以下企业的注销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准予药品经营许可事项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企业详情请看附件。)
监督电话:12315电话:0792-****180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332700
****
2025年4月14日
| 企业 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注册 地址 |
经营范围 |
仓库 地址 |
变更内容 |
| **黄庆仁****公司**县宝泽连锁门店 |
王克勤 |
鄢红波 |
鄢红波 |
**省**市**县龙兴路**明珠11栋11,12商铺 |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不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含冷藏药品)、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肽类激素(仅限胰岛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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