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林技管理云平台示范推广”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包件一 | 林业技术数据平台建设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 | **省**市**区农科路16号11号楼17层1714-1715室 | 490000.00 | 元 | |
| 包件二 | 林业技术推**台建设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省****公司 | ****开发区航**路1776号中兴节能环保产业园37号楼4层 | 411000.00 | 元 |
2、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林技管理云平台示范推广”项目
响应内容: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评审专家名单:于立红、崔立颍、高福玲(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10000.00元/包件。
收费标准: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标准计取(不足壹万按壹万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代理服务费交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果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内容要求参见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2、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单位:****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路128号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0371-****5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东新区**南路与创业路****中心**16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371-****7181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