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市**区七里海镇东移民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区七里海镇东移民村文旅服务项目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34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经营权地上物为占地面积约3000平米的房屋,此地上物目前不存在争议.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路)现状,无异议,如最终竞价成功者非原承包户,竞价成功者与原承包户自行协商地上物问题。 2、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44年12月31日(发包期不足二十年,按二十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发包方案期限、金额等一系列内容,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竞价成功后不得以出租期限、未仔细阅读发包方案内容为由拒签合同。 3.租期期满后承租方如未续租需按原貌交还给出租方,租期内所有配套设施不得损坏,保证正常使用,如有损坏承租方自行修复或赔偿相关损失; 4.该文旅项目经营权所占土地及所有配套设施为东移民村集体所有,在使用过程中,承租人应注意使用安全,确保各方面都安全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危险生产经营。 5.承租人如对文旅项目经营权进行翻新、改建等,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办理合法合规符合规划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若擅自对文旅项目经营权进行局部改造或危险经营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文旅项目经营权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合同期间文旅项目经营权占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出租方退回剩余的出租费用,地上物补偿归原承租方,土地补偿归出租方。 7.承租人可将文旅项目经营权进行转租、分租,但不得超过原合同剩余期限,否则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所缴纳的出租费不予退还。 8.出租方不得干预承租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由出租方赔偿 9.自签订合同后承租方自行按时缴纳水电费及产生的其他费用。 10.出租期内需经营文旅及新能源建设等项目,不得在项目****政府严禁存放使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不退承包费。 11.出租方现有的地上设施由承租方负责日常维护及维修。 12.在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的自然灾害,遇洪涝造成的排水不畅,导致双方或一方受损害的,出租方和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 13.在租期内承租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及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4.此次交****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交易所官网)。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中标人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中标人违约,中标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交易所重新挂牌。 15.此项目若产生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从事文旅服务等项目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4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1408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