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提爱思美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审批
吉林-长春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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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01MA145L357K曹军
周玉川**省长****开发区
**省****开发区星宇街丰富路交汇处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扩建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省长****开发区 星宇街丰富路交汇处
经度:125.****30869 纬度: 43.****95707****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2021-03-24
长环汽开建(表)字〔2021〕6号****
2024-12-051500
10****
****0101MA145L357K****
****0101MA145L357K**省****公司
****0100MAD5UX2E6X2024-12-02
2024-12-062024-12-06
2025-03-112025-04-09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311lQG0c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400万件车用塑料产品年产400万件车用塑料产品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料配比投加-注塑-冷却成型原料配比投加-注塑-冷却成型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成型机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生活污水和间接冷却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运行后,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后经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需同时满足高出半径200米最高建筑物3米的要求)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活性炭应按环评要求定期更换,确保处理效果。未收集的粉尘和有机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和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产生的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贮存期间需满足《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严格控制噪声排放。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为清洁废水同生活污水经区域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设备经加装减震垫及经过厂房隔音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不合格品、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不合格品经集中收集均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填埋场填埋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经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本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经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117 0 0 0 0.012 0.012
0 0.00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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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409 0 0 0 0.041 0.04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市政管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污水经下水管网,进****处理厂进行处理 pH监测值为7.5~7.6,悬浮物监测浓度为14mg/L~22mg/L,化学需氧量监测浓度为16mg/L~2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测浓度为4.5mg/L~5.8mg/L,氨氮监测浓度为0.336mg/L~0.345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项目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的15m高排气筒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的15m高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39mg/m3,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74~1.20mg/m3,无组织粉尘浓度为0.074~0.118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房外任意一点浓度值为1.16~1.18mg/m3,厂房外1h平均浓度值为1.17~1.2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振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采取隔声、减振装置 昼间:60dB(A);夜间:53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处理,集中收集,其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外运,不合格产品为本项目生产的原料,均可回用于生产,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行处理/处置。 根据实际调查,本项目生产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经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本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经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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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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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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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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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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