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矾山镇川藏线沿线综合服务配套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3-25
矾山镇川藏线沿线综合服务配套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矾山镇川藏线沿线综合服务配套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公告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最终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 10.12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最终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费 |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用,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造价咨询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皖价服【2007】86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最低标准收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
修改为:
| 10.12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最终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费 |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按如下规定的计算结果收取,收取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最低标准收取。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按下表对应表格相应类别规定标准计算结果×70%。 ①工程量清单编制收费:
②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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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矾山镇和谐大道1号
联系人:卢主任
联系方式:134****75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福地银座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卢工
联系方式:190****7651
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