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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34605D | 建设单位法人:王敏凯 |
| 陈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工业园区 |
| 高档乘用车外饰件生产加工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大道100号 |
| 经度:117.52681 纬度: 32.90437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10 |
| 凤环评〔20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7-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300 |
| 2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34605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安鑫环境****公司 |
| ****0303MA2RWUMU7P | 验收监测单位:**紫实****公司 |
| ****0111MAD6AC011N | 竣工时间:2023-08-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3-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95228.html |
| 项目属扩建(技术改造)项目,2021年4月19日取得**县经信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021-341126-07-02-799847)2021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41********0083号),****园区规划,《报告表》于2021年12月17****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高档乘用车外饰件生产加工扩建(技术改造)****经济开发区**大道100号,利用现有3栋空置厂房,总投资53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新增喷漆生产流水线、机加工生产线(包括滚压线、喷砂线及打磨线)等,建成后可年产汽车外饰件100万根。 | 实际建设情况:****高档乘用车外饰件生产加工扩建(技术改造)****经济开发区**大道100号,利用现有3栋空置厂房,总投资53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新增喷漆生产流水线、机加工生产线(包括滚压线、喷砂线及打磨线)等,可年产汽车外饰件100万根。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要求进行建设。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建设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要求进行建设。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收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调漆、喷漆、流平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水喷淋+干式除雾+活性碳吸附”装置+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同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催化燃烧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及《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要求。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油漆、稀释剂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矿物油、废物油桶等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喷砂及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喷涂过程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3#厂房喷涂废气**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废气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喷砂车间封闭,喷砂废气使用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然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园区雨水管网。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新增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浓****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目前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锯切机、喷砂机、抛光机噪声。经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滤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喷砂过程产生的废沙粒(刚玉),抛光过程产生的废尼龙拉丝轮、植绒圆砂片、600目海绵砂,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油漆/稀释剂桶、废漆渣,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及废切削液桶,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除尘废水沉淀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含油抹布及新增员工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危险废物中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集中定点收集至厂区内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含油废抹布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 排气筒编号按排污许可证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你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5777 | 0.0324 | 0 | 0 | 0 | 0.61 | 0.032 | |
| 1.14 | 0.0715 | 1.231 | 0 | 0 | 1.211 | 0.071 | |
| 0.051 | 0.0006 | 0.059 | 0 | 0 | 0.052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336 | 0 | 0 | 0 | 0 | 0.336 | 0 | / |
| 1.83 | 0 | 0 | 0 | 0 | 1.83 | 0 | / |
| 0.836 | 0.309 | 0 | 0 | 0 | 1.145 | 0.309 | / |
| 2.305 | 0.477 | 0.1 | 0 | 0 | 2.782 | 0.477 |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 外排废水主要为新增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园区污水管网。 |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3#厂房喷涂废气**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废气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 2 | 滤筒除尘器 | 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 | 喷砂车间封闭,喷砂废气使用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然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颗粒物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1)设置减震基座;(2)厂房(墙体)隔声;(3)厂区合理布局;(4)加强生产管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目前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锯切机、喷砂机、抛光机噪声。经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厂界四周,昼夜间监测,共两天 |
| 1 | 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油漆、稀释剂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矿物油、废物油桶等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滤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喷砂过程产生的废沙粒(刚玉),抛光过程产生的废尼龙拉丝轮、植绒圆砂片、600目海绵砂,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油漆/稀释剂桶、废漆渣,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及废切削液桶,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除尘废水沉淀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含油抹布及新增员工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危险废物中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集中定点收集至厂区内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含油废抹布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 利用现有3栋空置厂房,总投资53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新增喷漆生产流水线、机加工生产线(包括滚压线、喷砂线及打磨线)等,建成后可年产汽车外饰件100万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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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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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