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大街路缘石及道板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4月1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20日内
3.采购需求:****中心大街路缘石及道板砖项目 ,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1 | ****中心大街路缘石及道板砖项目 | **** | **省****示范区****政府院内010173号 | 242600.00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合同履行期限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
| 1 | 同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日起20日内 | 郭骁 | 豫241********02341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斐、朱兴旺、辛建林。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张士东
联系方式:158****1213
地址:**县白璧镇东张家庄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方式:185****9558
地址:****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街交叉口南200米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