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
****就 **省,**市,**县晋能控股王庄矿到 **省,**市,****车站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火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20,000
5. 发货地:**省,**市,**县晋能控股王庄矿
6. 到货地:**省,**市,****车站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5-04-15 至 2025-05-31
二、交易平台
****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04-16 08:27:28标书代写
四、竞价主要条款
一、结算方式(均为含税价):
1.运费单价=中标价+热值差调整价
热值差调整价:根****电厂热值差情况对运费单价进行调整(热值差=电厂热值-煤矿热值),具体如下:
(1)矿方结算热值-到厂验收热值≤100千卡/千克时,运费结算价为中标价元/吨。
(2)100千卡/千克<矿方结算热值-到厂验收热值≤200千卡/千克时, 运费结算价为中标价元/吨为基准,以1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超出1千卡/千克,运费结算价按对应的价格下调0.0518元/吨;
(3)200千卡/千克<矿方结算热值-到厂验收热值≤300千卡/千克时,以上述第(2)条款运费考核后的运费结算价为基准,以2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超出1千卡/千克,运费结算价按对应的价格下调0.1036元/吨。
(4)300千卡/千克<矿方结算热值-到厂验收热值时,以上述第(3)条款运费考核后的运费结算价为基准,以300千卡/千克为基准每超出1千卡/千克,运费结算价按对应的价格下调0.1554元/吨。
以上考核金额从运费结算金额中扣除。乙方承运实际数量高于合同数量时超出部分仍按照本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2.亏吨时运费计算公式:
运费结算金额=入厂质检重量×运费单价—亏吨金额 亏吨金额=亏吨数量×煤款结算单价(甲方月度采购价) 亏吨数量=矿发数量×(1-1.2%)—入厂质检重量
(1)当0%<(矿发数量—入厂质检重量)/矿发数量<1.2%时,运费计算公式:运费结算金额=入厂质检重量×运费单价。如执行路局公铁联运一口价项目,亏吨率执行2.2%。
(2)盈吨时运费计算公式:运费结算金额=矿发数量×运费单价
3.开具9%增值税运输发票。
4. 竞价保证金100000元,需在竞价结束前缴纳,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元。
5.国铁到站苏桥站。
二、乙方责任:
1.妥善保管相关运输票据,由于乙方人员责任所发生的票据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负责煤炭运输安全到站,如出现运输途中丢失、掺假、注水、异常亏吨、灭失等现象,与甲方无关。
3. 运输车辆或人员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车辆等事故并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按甲方指定地点拉运煤炭,不得有变更煤炭装车地点或途中倒换、卸载煤炭、注水和过衡后放水等作假行为。必须使用云到系统在装车点1000米内进行预约,具体矿点位置在合同签订时完善,运输全过程在云到系统轨迹必须完整。若出现上述不按规定的行为,给予乙方每车20000元的处罚,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万元,****公司黑名单,1年内禁止开展承运业务。
5.应提前向甲方预报煤车类型、车数、供煤数量、装煤地点等,请车前需联系业务人员,以便于甲方接卸和配煤。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
2. 联系人:耿健
3. 联系电话:173****3456
六、备注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