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协同”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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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协同”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 协同 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发〔2025〕141号)要求,为加快落实《**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实施方案》,做好 协同 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围绕自治区 19+6+N 产业体系,探索形成央地资金协同、区市科技创新**集成联动模式,进一步提升各设区市科技创新工作组织能力,推动各设区市产业科技创新提质增效,推动中国 东盟产业**区、****园区、****园区创新发展,科技厅发布了2025年度 协同 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批项目采用公开择优方式,申报人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和财务评审,形成立项建议。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报人于2025年4月28日至5月15日18:00期间,通过 **科技管理信息平台 (gkg.****.cn,以下简称系统)填写项目申报有关材料并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推荐,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准时关闭。

项目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一次性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18:00,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2025年5月28日18:00前一次性完成补正(以系统上推荐单位推荐的时间为准),所有项目须于2025年5月30日18:00前在系统加盖电子签章,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标书代写

三、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请申报人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重要考量,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填写 0 ,不能留空。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详细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立项项目结题验收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好项目财政结余资金的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有独立的财务制度和内容制度,要有独立的管理办法或独立法规章节规**余经费管理内容(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且须符合《关于改革完善**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桂财教〔2021〕170号)等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

(三)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人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推荐单位及时审核推荐。标书代写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管理机构咨询电话:****中心0771 ****177、****127、****607、****092、****716、****392、****032(违纪投诉电话)。

(二) **科技管理信息平台 操作咨询电话:****中心0771 966118、****812,或加QQ群:****23120、****76820、****88635。

(三)推荐单位联系方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查询路径为 系统管理 推荐单位查询 。

(四)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联系:

1. 区市科技创新联动类(**市)、产业科技创新类(方向四):0771 ****026;

2. 区市科技创新联动类(**市)、产业科技创新类(方向一、二、五):0771 ****530;

3. 区市科技创新联动类(**市)、产业科技创新类(方向三、八):0771 ****395;

4. 产业科技创新类(方向六、七):0771 ****962;

5. 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类:0771 ****005、****257。

****学校****管理科联系方式:

电话:0773-****052;邮箱:kjc@gxnu.****.cn。

附件:1.2025年度 协同 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协同 行动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3. 协同 行动计划(**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14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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