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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12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延链补链项目一期60万吨/年工程取水许可的申请》(**晟通字〔202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12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延链补链项目一期60万吨/年工程位于**市**县郭道镇郭道村段家****开发区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予以备案(项目代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05亩,采用外燃内热式新型煤气热载体热解技术,建设低阶煤处理规模为60万吨/年,生产提质煤43.75万吨、煤焦油4.4万吨、煤气12000万Nm3。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紫**地表水,****电站供给。批复项目总取水量30.35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9.88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47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及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开发区蓄水池(坐标:东经112°13′41.4″、北纬36°43′45.1″);****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12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延链补链项目 一期60万吨/年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120万吨/年低
阶煤分质延链补链项目一期60万吨/年工程
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了《****12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延链补链项目一期60万吨/年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4年12月3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120万吨/年低阶煤分质延链补链项目一期60万吨/年工程位于**市**县郭道镇郭道村段家****开发区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105亩,采用外燃内热式新型煤气热载体热解技术,建设低阶煤处理规模为60万吨/年,生产提质煤43.75万吨、煤焦油4.4万吨、煤气12000万Nm3。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30.35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9.88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47万m3/a。综合取水指标0.695m3/t,符合《**省用水定额》中炼焦(干法熄焦、含化产)用水定额先进值1.40m3/t;职工生活取水指标为120L/p.d,符合《**省用水定额》中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生活用水定额12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电站取用的紫**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电站位于**市**县郭道镇**村东沁河一级支流紫**上,控制流域面积368.2km2,总库容968万m3。****水利厅晋水审批〔2022〕306号文件批复,在满足取水断面河道内生态流量的基础上,****电站****开发区取水量615.87万m3/a。****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18日出具的水量调配说明,将批****开发区****电站供水指标调配出113.39万m3/a,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30.35万m3/a的需求。
****水电站泵房提****开发区蓄水池,从蓄水池供水至该企业取水口(坐标:东经112°13′41.4″,北纬36°43′45.1″),然后为该企业厂区内各用水点供水。
七、****电站地表水水质各项所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
八、该项目生产、生活废污水经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初期雨水应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危废交由有资质的部门专业处置;其他固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理。
九、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完善分级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依法缴纳水**税,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电站取用的紫**地表水,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30.35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技术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