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宗地编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理加工项目 | |
| 宗地名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理加工项目 | 用地类型: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
| 土地面积:28677.0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28.34年 | ||
| 所属行政区:**市/**县 | 批准机关:****政府 | |
| 建筑面积:25963.4平方米 | ||
| 规划用途: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面积:28677.0平方米 | 年限(年):28.34 |
| 地块位置:**县高沙镇茶铺村 | ||
| 容积率:R<1% | 绿地率:10% | 建筑密度:JM<45% |
| 限高(米):H≤12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6时00分00秒 |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4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
|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
|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 10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7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保证金缴纳金额:200.0万元 |
| 起始价:653.0万元 |
| 增价幅度:1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否 |
| ****公司:是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 是否有底价:否 |
| 最高报价人(单位):**县****公司 |
| 最高报价:653.0万元 |
| 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5日 10时00分01秒 |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理加工项目 |
**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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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总面积: |
286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高沙镇茶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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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年限: |
出让终止年限为2053年3月30日 |
容积率: |
S2容积率<1.0;S3容积率<0.6 |
建筑密度(%): |
S2建筑密度<45%;S3建筑密度<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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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率(%): |
S2绿地率>10%;S3绿地率>10%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1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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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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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用设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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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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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531.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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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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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65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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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宗挂牌出让包含地上建(构)筑物为三栋钢架板房(建筑面积489.77平方米)、钢架棚违法建筑面积152.3平方米。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3月14日16时00分至2025年04月03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04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挂牌时间为2025年04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5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拟出让地块以出让红线图内土地现状为准;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配套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完成并承担所有工程费用。
2、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给水、电力线路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3、竞得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除土地权属外的所有矛盾均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土地权属矛****人民政府全权负责,****中心协助处理;土地挂牌成交后,土地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一个月内交清50%的土地价款,剩余部分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中心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4、该出让地块挂牌成交后,土地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储备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
八、 ****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739-****696****交易中心****交易部)、0739-****661(****)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
2025年3月14日
1、拟出让地块以出让红线图内土地现状为准;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配套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完成并承担所有工程费用。
2、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给水、电力线路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3、竞得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除土地权属外的所有矛盾均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土地权属矛****人民政府全权负责,****中心协助处理;土地挂牌成交后,土地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一个月内交清50%的土地价款,剩余部分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中心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4、该出让地块挂牌成交后,土地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储备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
| 1 | ****138539 | 2025-04-11 10:00:14 | 65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