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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专业学****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在充分尊重研究生意愿的前提下,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院复核等程序,现对我校电子信息和**与环境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转入专业学位领域的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1日。
如对转入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8-****6609,联系地址:**市**区**路5号****狮子山校区逸馨楼307办公室。
特此公示。
附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转入专业学位领域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15日
编辑:刘洋洋 审核:张俊慧 终审:雍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