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公交出告[2025]018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表)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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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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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23号地块(**县2021年度第19批次建设用地1-003-2号地) |
**县南甸镇黑母天村 |
0.5766 |
工业用地 |
弹性出让 20年 |
60% |
1.0 2.5 |
20% |
32米 |
40% |
69 |
69 |
1 |
| (2025)24号地块(**县2023年度第34批次建设用地1-002号地) |
**县南甸镇南甸村 |
0.7391 |
工业用地 |
弹性出让 20年 |
60% |
1.0 2.0 |
15% |
36米 |
/ |
80 |
80 |
1 |
| (2025)25号地块(**县2023年度第34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 |
**县南甸镇黑母天村 |
2.6090 |
工业用地 |
弹性出让 20年 |
60% |
1.0 2.5 |
20% |
32米 |
40% |
313 |
313 |
5 |
| 备注 |
1.本次出让三幅地块均按 标准地 出让,有关要求按照石****规划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 标准地 出让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2.(2025)24号地块已没收的地上建筑物价款12.3万元,(2025)25号地块已没收的地上建筑物价款22.55万元,与土地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并上缴县财政非税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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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上述宗地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表或规划要点。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6日17时30分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工作日办理竞买手续),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6日17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5月6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5月7日09时10分在****进行。
七、本次拍卖活动具体由****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及交纳保证金方法:
联系地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8****9775
开户单位(收款人):****
开户行:中行**支行
账号:101****88981
注意事项: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时请注明 ****土地竞买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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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