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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厅、****保护厅、****林业厅关于印发**省2018年矿山石场治理复绿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环发〔2018〕125号)等有关规定,****生态环境局**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管理局、****政府和所属土地权属代表,以及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市**区合****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经专家组完成核验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听取相关单位和土地权属人意见,验收认定为合格。
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提出书面意见。
邮寄地址:**市**区**镇昌和路3号****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联系人:蔡生 联系电话:0662-****339
附件:专家评审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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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