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文件,为广泛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对**县城**置区建设项目按现状认定面积进行公示。
一、项目地址
**县涟江街道****段西侧(怡心园)。
二、项目概况
**县城**置区建设项目建于2017年4月,因建设时间较早,不具备补办相关手续条件。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有关规定及《关于**县2014保障性住房整合生态移民项目、**县城**置区、****大学安置区三个安置项目按现状认定面积的批复》(惠府函〔2025〕46号)精神,同意对**县城**置区项目按现状进行认定。****集团城市****公司提供的《测量成果报告》及现场实际,项目建设完成5幢楼(1#~4#楼为-2F+1+6+1F、5#住宅楼为-1+2+9F~15F);涉及1#~5#楼安置住房294套(其中1#~4#楼168套,5#楼126套),完成-2F和-1F两个地下室(共计301个地下停车位)和配套小区道路、绿化等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区用地面积15204.00㎡,总建筑面积59879.57㎡,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3001.24㎡,包括住宅建筑面积32499.64㎡、商业面积6418.45㎡、1#~4#楼的1F农贸市场3888.62㎡、社区配套用房194.53㎡;不计容建筑面积:16878.33㎡,包括5#楼下的-1F及1#~4#楼下的-2F地下室的总建筑面积为16617.11㎡,****农贸市场1F空间的进出-1F地下室坡道261.22㎡,建筑占地面积9079.84㎡,绿地面积1237.66㎡。
三、公示地点
建设项目现场、****政府门户网站。
四、公示日期
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到****,并提交书面意见,没有书面意见视为不予采纳,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书面意见递交至****或发送至****邮箱(地址:****办事处建设东路41号,邮编:550600,邮箱号:****@qq.com)。
(二)联系电话:085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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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