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聚昌塑业有限公司扩建年产2000吨各类PVC软板、软门帘料及制品项目

审批
河北-廊坊-大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8169891杜建桥
杜振男******县
**省****经济开发区金地新型科技产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扩建年产2000吨各类PVC软板、软门帘料及制品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县 ******县
经度:116.578889 纬度: 38.558056****环境局****分局
2024-05-11
大环审〔2024〕0502号911********8169891001W
500
30****
911********8169891****
911********8169891**坤朗环境****公司
****1003MA09E8273T2024-07-01
2025-07-022025-07-10
2025-03-072025-04-04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41025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经研究,同意****扩建年产2000吨各类PVC软板、软门帘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所编内容比较全面,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结论明确,可以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与环评建设基本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二、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年产2000吨各类PVC软板、软门帘料及制品。****经济开发区金地新型科技产业园,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4'44.518",北纬38°32’33.905”。四至:东侧为**依****公司、北侧为**依****公司、西侧为****公司、南侧为L25省道。该****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大审批备字〔2024〕4152号)、******局核发的工业用地土地证、****开发区管理****园区产业政策的入园证明及**县权****办公室出具的建设用地符合当地规划的证明。与环评建设基本一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三、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料-下料-烘干-螺旋输送-挤出-冷却定型-切割检验-收卷-成品。与环评建设基本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四、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及治理效果: 1、该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全部用于厂区泼酒抑尘,厂内设有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得外排。 2、该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臭气浓度经集气罩(带软帘)+集气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带软帘)+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简(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其他)排放标准限值。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臭气浓度经集气罩(带软帘)+集气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简(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高周波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带软帘)+集气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简(DA004)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厂区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界无组织氯化氢、氯乙烯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 3、该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置于厂房内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该项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与环评建设基本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五、不得建设未在报告表中说明的排放污染物的设施,不得有其它污染物排放,不得随意改变生产工艺和产品规模、种类。如该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性质、种类及周围环境等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另行建设。 六、各类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与环评建设基本一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094 0 0 0.0004 0 0.094 0 /
0.587 0.09 0 0.01 0 0.667 0.0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活性炭 非甲烷总经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级活性炭 检测2天,间隔采样3次
2 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其他)排放标准限值 布袋除尘器 检测2天,间隔采样3次
1 二级活性炭 非甲烷总经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级活性炭 检测2天,间隔采样3次
3 二级活性炭 非甲烷总经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级活性炭 检测2天,间隔采样3次
4 二级活性炭 非甲烷总经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二级活性炭 检测2天,间隔采样3次
2 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其他)排放标准限值 布袋除尘器 检测2天,间隔采样3次
3 二级活性炭 非甲烷总经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级活性炭 检测2天,间隔采样3次
4 二级活性炭 非甲烷总经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二级活性炭 检测2天,间隔采样3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检测2天,昼夜各检测1次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检测2天,昼夜各检测1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