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门停车场充电桩用地 | 组织方:****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
| 惠公易产市直 [2025] 024号 | 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03月26日08时30分 | |
| GJB2025-048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0日10时00分 | |
| 1.68 | 竞买保证金(万元):5 | |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 | |
| 2025/4/10 10:00:00 | ||
| **** | 成交价:1.68 万元 | |
| ****西门停车场充电桩用地出租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交易中心: ****中心出租的****西门停车场充电桩用地(以下简称物业)。具体出租条件如下: 一、标的 ****西门停车场充电桩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 二、标的用途 (一)物业仅限于新能源出租车充电桩经营,不得开展新能源出租车充电桩经营以外的任何活动; (二)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三)承租方须依法经营; (四)不可以**、承包、联营等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转租物业。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为5年,另给予设备安装免租期2个月(详见租赁合同范本),免租期含在5年租赁期内,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缴交该物业租金,承租方如需使用我单位的水、电和燃气,需足额承担水、电、燃气等其他相关费用(详见租赁合同范本)。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 三、租赁条件 1、竞租人需自行前往现场勘察,竞租人必须按现状租赁(物业不含原承租方充电桩设备、休息室可移动设备、雨棚和配电房相关设备)。 2、承租方如果需要原承租方充电桩设备、休息室可移动设备、雨棚和配电房等相关设备,承租方和原承租方自行协商相关费用。如竞得人与原承租方协商不成,出租方限原 租方15天内拆除、并运走相关设备,租赁日期自清场后交付之日起计。 3、根据《****政府关于同意的批复》惠府函(2015)58号,****停车场设置50个出租车充电桩位。承租方如需增加充电桩位,报建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4、承租方如需对该物业进行改造、设计和施工,报建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承租方需了解出租物业的现状后参与竞租,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承租方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竞租人与我单位签订的其他物业租赁合同,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一年内,不得参与以上物业竞租。 四、竞租人资格 1、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明确经营范围包含充电桩运营相关业务; 五、具体费用及支付时间: (一)竞租人在报名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详见附件),中标后,提交1****中心申请退回。未中标的,予以无息全额退还。 (二)签订合同时,中标方须另外向委托方交纳与竞价保证金金额相同的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必须在每月28****体育场****中心支付下月租金(详见租赁合同); (四)承租方需承担该物业租用期间由承租方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竞租人竞得租赁物业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体育场****中心或委托人主管部门负责处理。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买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3、质疑或投诉必****体育场****中心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七、项目网上成交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竞得候选人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八、交易合同、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九、意向竞租人可与出租方联系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通讯地址:**市**区****21区;联系人:梁先生 136****9628 |